关于在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创新中心等10个单位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
2020-12-11 21:07:00
关于在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创新中心等10个单位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
渝人社〔2020〕37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各高校博管办,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批准中国科技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等497个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08号),批准在我市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创新中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人民医院(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医院)、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微电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工业大数据创新中心有限公司、重庆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重庆市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个单位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各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要及时通知本次获准设站的单位,督促其尽快做好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加强对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指导和帮助,督促其做好建章立制、人员选聘、考核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推进企业博士后工作发展。
二、各新设站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 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博士后工作的组织领导,选好配强管理人员, 制定切实可行的博士后管理工作细则,逐步建立完善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推进博士后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抓紧与全国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 所联系,尽早确定联合招收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三)按照申报设站时提出的研究项目,结合现阶段重大科研任务,抓紧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选聘工作,要加强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资格的审查,严格按规定条件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认真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工作,在科研和生产的实践中,尽快培养出一批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青年人才。
(五)积极参加博士后管理人员培训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博士后管理人员队伍。
三、各设站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博士后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加快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要的跨学科、复合型、战略型和创新型青年人才队伍,为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我国博士后事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